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

儿戏婚姻

 
Posted by Picasa
自古以来只听说:情投意合的男女,举行结婚仪式。亲朋戚友祝福:永浴爱河,白头偕老。前天从电视广播听到:有人举行“离婚仪式”。由于我原本在忙,没有看这节目,耳朵突然听到:一个前所未有听过的词“离婚仪式”,马上注意电视荧幕。

只见一位身穿西装,手拿着一张纸,似乎是见证人,宣读完什么似的,然后拿起一把铁锤,把桌上的戒指(应该是主角的结婚戒指)砸碎,接着一对男女中的男士。笑着把手中的一束花,抛向后面的观礼者,接到花的男士,满脸笑容,而报道员也说:接到花的人,未来也会离婚。

看完这段报道,我不仅目瞪口呆,连脑袋也迟钝得无法思议。虽说现代的婚姻,已不再是从一而终;合则来不合则分,也无可厚非。离婚要公诸于世,只要一则启事,或上面书公布,总比如此周章,来得经济且传播得更广。难道这些青年男女,觉得离婚和结婚都是值得快乐庆祝的?要为他们的:不必天长地久,只要曾经拥有,留下纪念?

无论如何,我老太婆即使再年轻40岁,也未能接受这样的时尚。

阁下,您呢?

12 条评论:

  1. “接到花的人,未来也会离婚。”简直是变相的诅咒!岂有此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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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也无法消化。世风时下,现在的人到底怎么啦?为了搞绰头,不分青红皂白,乱来一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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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当年有一对银色夫妻还办离婚宴,如果没有记错,应该是姓谢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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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这个时代,“天长地久,白头偕老”已经被淘汰了。现在的人就喜欢这句,“只要我喜欢,有啥不可以?”
    如此“儿戏婚姻”,来我也接受不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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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看過這新聞,自己絕不會做,但不反對做的人坦誠,樂觀對待他們的新開始。反正做人開心就好。。。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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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这个年代无事不可能,尤其是电子网络如此进步,求婚可以上街大打广告,肉麻当有趣。结婚和离婚的花招,已是见怪不怪,能再多活几年,还有更新鲜的事等着我们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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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jiubo
    说的也是,以后见怪真的不需要大惊小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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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当我第一次从电影“非诚勿扰2”看到离婚典礼时也觉得不可思议,以为只是电影桥段,现在知道电影是从现实找灵感的。

    转念想想,或许不投缘后,双方深思熟虑后开开心心地离婚是一种解脱,表示来日方长,希望彼此可以开始新的一天,从头来过,找到可以携手偕老的另一半。

    有待考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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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Grass
    KL
    是的。既然已无法相处,何必苦守在一起?离婚本身并没有错。我只是对“仪式”觉得不可思议,和无法苟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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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有些人看的开,可以面对离婚而且大事铺张!但有些人却死守婚约,为情而死,真的是两种极端的结局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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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开心果
    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尽相同,所以,才形成各自的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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