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6日星期三

谁该入地狱?

每次从报章上,读到报道客工的遭遇时,虽然和他们非亲非故,也不免感到心酸和难过。试想如果不是为了生活,有谁愿意离乡背井?更何况要筹一大笔中介费,而未来还是个未知数?满怀希望来到人地生疏的地方,以为只要努力工作两三年,就可以寄钱回乡,改善家人的生活。
然而,事实却是:有的被中介骗了,没有工作,返乡还得还恐怕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债;有的工作了几个月,被拖欠薪水,连三餐都成问题,甚至露宿街头。还遭受当地人的歧视。诚不可悲?!

造成客工这种灾难的罪魁祸首,应该是那些中介。中介拿了人家大笔钱,理应保证有工作而且最少有多久的工作,否则照比例退还中介费。如果拿了钱,一走了之,陷人(应该是一个家庭)于不幸,这种罪孽,该入地狱吗?
还有那些雇主,工人以劳力为他们做了工,理应付人代价。不论什么原因,总不应该欠而不给。只听闻公司因经济不景,裁员减薪。为何客工就被欠而不还?我想一些雇主,不会因还不起工人薪水的原因,而让他们的家人生活有所改变。也许钱照花,一切不受影响。这种陷人(应该是一个家庭)于不幸的罪孽,该入地狱吗?

其实,这种借来的生命物质,是要偿还的。这辈子还不了,下辈子也要还。奉劝大家千万不要为自己制造这种罪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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